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强化费用控制、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报销流程,利用办公自动化和财务用友NC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标准核定、分级管理、统一核算、规范高效。
第三条 本办法涉及费用预算、费用控制、职工借款及报销。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年度预算制定流程
各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按照公司要求和业务需要,结合前两个年度的经费支出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费用预算标准等编制填报下一年度费用预算,并将年度预算分解到各月份。
编制及审批流程:各部门预算人员在用友NC预算系统中编制费用预算,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预算人员在NC系统中汇总后,提交年度费用预算,经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后下达执行。
第六条 预算调整
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预算调整,审批流程执行年度预算审批流程,预算控制执行刚性控制管理。
第七条 费用预算编制的归口管理
1.人力资源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五险一金”、培训费用、教育费用;
2.办公室:车辆使用费、包烧费、计算机耗材费用、后勤服务费;
3.安全管理部:劳动保护费和防暑降温费;
4.临时发生的薪酬费用由责任部门编制,送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审查;
5.其它部门:负责与职责相关的费用。
第八条 预算外费用
各部门发生的年度预算外费用,须事先由各费用归口部门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填报预算外费用审批单(附件1),由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直接审批,财务部长核准,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后方可支出。
第三章 费用审批与报销程序
第九条 费用报销一般审批程序
日常费用报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人员审核、财务部长审批。
第十条 特定业务报销审批程序
1.特定的费用在执行一般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还要根据费用的性质,由相关部门会签或记录;
(1)资料装订、印刷费,由办公室审核并统一办理,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印刷。
(2)办公用品、办公用固定资产以及公务招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2.招待费、差旅费、办公用品及公务招待用品、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支出,需要预先填制预算内差旅费支出审批单(附件2)、预算内招待费支出审批单(附件3)、预算内办公用品支出审批单(附件4)、预算内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附件5),并根据要求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费用报销基本规则
费用报销实行一事一报,依据合法真实票据,按照财务部要求规范粘贴在票据粘贴单(附件6)上,准确、完整填写公司报销单。
第十二条 费用报销流程
由费用发生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分类粘贴、计算出金额后,在NC系统制单、提交履行网上报销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将票据送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稽核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稽核无误后报销。具体见费用报销流程:
1.常规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具有审批权限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出纳员报销、会计冲账。
2.特定业务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特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会签→具有审批权限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出纳员报销、会计冲账。
第十三条 差旅费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要预先填制预算内差旅费支出审批单(附件2),合理预计差旅时间、费用、乘坐工具,国内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出国由总经理签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乘坐。
差旅费用包括车、船、机票、住宿等费用,原则上,超出报销标准和审批单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自行负责。各部门对出差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无故不可超过计划天数。
1.住宿费标准:
注:(1)一线城市:特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二线、三线城市:根据国家官方数据为准;
(3)参加会议和培训的,按会议和培训安排据实报销,并附会议、培训通知。
(4)如开具会议费发票,需后附酒店系统中打印的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交通费标准:
每笔交通费的支出要列明所办事项,并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不合理的,不予报销。具体标准如下(附里程表:附件7,公出里程为距哈尔滨里程):
3.差旅补助标准:
职工出差(含工地),按实际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00元,该补助按人力资源部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返回后,当次出差发生的各类费用应一次报销,不得分次报销,并于7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
4.出差人员在国内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差天数,伙食补贴每人100元/天,需凭餐饮(出差地)发票,按标准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招待费事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填写预算内招待费支出审批单(附件3),列明经手人、批准领导,客人的单位及人数,陪同人员及人数、事由,一餐一填报,审批单及报销单双签字。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办理审批的,由填写人电话请示,事后补充完善手续方可报销。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招待费应从俭,厅以上及重要业主等人员的接待标准为不超过300元/人次,处级相关人员标准为不超过200元/人次,一般人员标准为不超过100元/人次。消费白酒不超过300元/瓶,葡萄酒不超过200元/瓶。原则上超标准费用不予报销,由招待人自行负责。
以上控制标准,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项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应当在支出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
第十五条 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相关规定
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需要预先填制预算内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附件5),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由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办公用固定资产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具有审批权限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出纳员报销、会计冲账。
第十六条 发生费用取得发票后,必须于15日内审核报销入账,过期不予报销。
第十七条 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存入报销人同名建行银行卡。
第四章 职工借款及资金审批管理
第十八条 借款原则及程序
1.借款应遵循“旧款不清,新款不借”和“一借一还,对应冲抵”的原则进行。
2.借据填写要求:准确填写借款日期、金额、用途、借款部门和借款人等。根据所办事项填写明确的借款用途,以便于冲还备用金的会计核算。
3.借款程序: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长审批,出纳员处借款。
第十九条 借款报销程序
1.所办事项完成后,应立即冲还备用金;
2.备用金必须对应冲还,即冲还金额与借款金额对应相等,不足部分以现金补齐;
3.未能及时冲还备用金的,公司将强制扣发工资、福利等冲还备用金,直至还清为止。
第五章 责任及处理
第二十条 各部门、有关领导对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负责,不得随意变更,凡未列入预算费用的不得开支,各级人员要建立控制观念,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需要事先请示的必须事前批准。
第二十一条 报销费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报冒领。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相关人员应当抵制,对违规报销实行原渠道退回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代理办理费用报销及备用金借还事宜。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