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0801G18006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4-11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4/11 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4/16 17:00:00 |
报名地点 |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846626116 | 联系人: | 黄哲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城区老工业区雨污分流和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铁力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铁力市正阳大街、中心路、东四路、农场路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801G18006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城区老工业区雨污分流和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城区老工业区雨污分流和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已由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铁发改发〔2017〕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力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铁力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铁力市正阳大街、中心路、东四路、农场路; 2.2建设规模:改造人行道31000平方米,沥青停车场4900平方米,绿化边石4200平方米,草皮铺装4250平方米,边石15800米,带状绿化8600平方米,污水管线敷设1350延长米,雨水管线敷设2100米; 2.3计划工期:2018年5月8日-2018年11月15日;191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人行道、沥青停车场、绿化边石、草皮铺装、管线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不良记录和不良信誉记录。 3.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应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企业法人、被授权人亲笔签字,印章无效);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项目班子人员必须无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投标登记的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项目经理(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7)拟投标企业需提供由本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8)投标企业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由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班子所有成员),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针对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和针对本项目拟派组织机构人员锁定后的网页截图; 10)投标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项目班子所有成员施工期间每月保证在现场天数大于等于80%,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1)近三年(2014-2016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12)项目班子成员2017年10月—2018年3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在本企业缴纳,并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信息准确完整),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13)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近3年担任过国内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2015年至今) 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的资金额度(2000万以上)、含有本项目规模类似的工程。 备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中需体现上述类似项目解释中含有的建设内容(施工业绩须网上可查询项目,否则视为无效)。 14)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所有成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4符合黑建建[2014]11号文件中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活动,在投标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5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8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1日8时至2018年4月16日17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请于 2018 年4 月11日至2018 年 4 月 16 日,每日上午8 时至 11时 30分,下午14 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和针对本项目拟派组织机构人员锁定后的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3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铁力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刘洪军 联系电话:15945806676 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建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哲 联系电话:13846626116 2018 年 4 月 10 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4255 | ||
公告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