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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连池市2013年市区主次干道建设项目(朝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    作者:
  • 招投标编码:

    SG1104G18003

    公告发布日期:

    2018-04-16

    报名开始时间:

    2018/4/16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4/20 16:00:00

    报名地点

    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51-88365518

    联系人:

    王连江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五大连池市2013年市区主次干道建设项目(朝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五大连池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朝阳大街东段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五大连池市2013年市区主次干道建设项目(朝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4G18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大连池市2013年市区主次干道建设项目(朝阳大街东段)工程以五发改字【2015】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城市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2013年市区主次干道建设项目(朝阳大街东段)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朝阳大街东段。
    2.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5项目概况:道路长829.525米,宽40米,总占地面积33181平方米。
    2.6投    资:总投资1756.77万元。
    2.7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5月20日开工至2018年10月20日竣工。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1个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行贿受贿记录。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且具有叁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3.4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hljztb.com)网上进行报名登记,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10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与监管系统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1、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内(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
     4、营业执照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5、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法人及项目班组成员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企业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1个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业绩,并出具相应佐证材料(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已竣工工程还须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须是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站);
     7、企业信用材料(包括上一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投标企业开户行或主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企业银行资信证明);
     8、网上报名成功及班组人员截图,《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截图打印页( 外省投标人提供);
     9、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三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中级职称证书;
     10、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
     11、上述人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的劳动合同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的社保证明,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银行回单、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二套并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并且影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沿河街11号)进行现场核实和登记。现场核实登记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须同时到场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
    投标报名需要的某些文件如无法辨识或对某些资料有异议,投标人需提供出具材料单位的经办人及固定联系电话、招标公司需要的其它验证手段或到现场进行进一步核实,如无法联系上联系人核实相关材料或验证后材料有问题,有权暂拒绝报名,至到报名有效期内核实有效后可重新报名。
    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与监管系统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版,不含工程量光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大连池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五大连池市朝阳大街311号
    联 系 人:王锋
    联系电话:1884560477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室
    联 系 人:关吉学
    联系电话:13945726992

    2018年4月16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1756.77

    公告附件:

    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