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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作者:admin
  • 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的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厅决定从11月起对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

      (三)黑龙江省政府确定的《黑龙江省住建厅行政权责清单》第6项“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230000-01-0-0668);

      (四)《黑龙江省住建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14项规定。

      二、检查范围

      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范围为省住建厅权限内的乙级工程监理企业,随机抽取的比例为20%。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二)企业是否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三)企业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有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四)企业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有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五)企业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有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四、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组成员及分组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检查组成员及分组情况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经省住建厅行政督察监管平台电子抽签随机确定。

      六、检查程序 

      (一)检查组在被抽取的受检企业名单中,确定受检单位,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组将对每个受检企业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检查结束后,省住建设厅通报检查情况,并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布检查结果;对问题较多的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撤回其资质。

      七、其他要求

      (一)各工程监理企业要认真配合检查,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检查,确保检查公开、公正、公平。